烟台中院通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6月1日,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发布2020年度烟台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
据了解,烟台两级法院立足审判实际,积极探索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的新途径,及时为未成年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针对未成年被告人的经历、犯罪动机、目的、心理等,该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实现惩戒和教育相结合。2020年烟台两级法院受理并审结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6件,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案件63件,涉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4403件。
“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在烟台中院统一组织下,全市13家基层法院在今年4月先后正式挂牌成立少年法庭。”烟台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同民表示,这标志着烟台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阵地进一步拓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触角进一步延伸。
李同民表示,烟台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公安、检察院、司法、妇儿工委等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有效开展涉案未成年人情况社会调查,全面反映未成年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并将其引入审判工作中,促进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
此外,烟台法院将积极探索判后跟踪帮教服务,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沟通,认真研究加以解决,同时发挥老师、家长、社会的帮教作用,邀请心理专家协助矫正,判后及时跟踪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动态,增强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共同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矫治、挽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