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提升政府工作效能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丽江市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通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及时了解企业和群众对政务服务的感受和诉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针对性地改进政府服务,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方案》指出,要以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快捷度、满意度为衡量标准,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建立以评价、反馈、改进、监督、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服务评价制度。将线上各类政务平台,线下各级政府服务大厅、部门和行业窗口、服务站点等纳入评价系统。
《方案》明确政务服务评价内容涵盖了市、县(区)两级线上线下政府服务(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公共事业等事项,所有线下实体大厅、服务行业窗口和线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自助服务端等各类政务服务渠道全部开通评价功能。办事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任何一项政务服务事项或公共事业事项时都能对事项预约、申报、办理、咨询、投诉等所有服务环节和提供服务的人员进行评价。评价标准设置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5个等级。
《方案》要求,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和行业窗口、服务站点及各类政务平台,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好差评”评价系统,做好评价数据归集,积极开展评价,及时处理反馈,限期完成整改,强化结果应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制度衔接,积极宣传引导,把建立“好差评”制度,开展“好差评”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层层压实责任,狠抓督促落实,建立完善部门和行业评价体系,加大协同配合,推动评价系统有效对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知晓度、认可度、参与度,确保全市政务服务评价工作高效开展,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