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家呼吁版权保护更给力
互联网时代,如何保护版权、抵制侵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是诸多文艺家关心的话题。
11月30日至12月3日,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国作家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多位代表接受记者采访,他们细数自己被侵权经历的同时,也呼吁人们树立尊重文艺家、保护版权的意识。
线上线下
盗版侵权仍是困扰
在11月28日召开的中国作协新闻发布会上,版权保护问题引发了多位作家“诉苦”。
写下《一地鸡毛》《我不是潘金莲》等众多经典作品的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著名作家刘震云称:“维权的成本太高。每一本书出版的时候,盗版就肯定是有的”。他苦笑道,如今盗版书的印刷质量有时比正版书还好,“很多时候,我都分不清递上来让我签名的,是正版书还是盗版书”。
首位斩获“国际安徒生奖”的中国作家、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曹文轩回忆自己回家乡江苏盐城讲学,看到一所学校门口的书店里摆满了他的作品。这令他感到骄傲,但随后,他无奈地发现,这些书都是盗版。
还有小学生拿着曹文轩的一套书请曹文轩签名,结果曹文轩发现,整套书都是盗版。有人劝他不要签,但他还是一本一本帮孩子签了,“一边签,一边跟他讲著作权、讲法律”。
目前,全民维护版权的氛围尚未形成,曹文轩认为,网络的出现使得盗版问题更为严重。有公司曾帮曹文轩调查,发现他的所有作品都可以在网上找到,但没有任何人跟他打过招呼。
曾拍摄希望工程“大眼睛”照片的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副主席、北京市崇文区文联副主席解海龙,也曾在网络版权上吃过亏。
曾经有一家网站,把“大眼睛”围着网页放了一圈,中间却是酒的广告。广告词大概意思是,买酒就是为希望工程献爱心。“我压根儿不知道这回事儿”,提及此事,解海龙不免气愤。
也有人在用解海龙的作品前,给他“打招呼”的。“很多教科书之类的(编写人员)打电话问我,可否使用我拍的照片。我只要听明白了,就说:用吧,没事儿。”解海龙说,“起码人家很尊重我,有版权的意识”。
网络时代
网络的兴起使得时代进步,新媒体的出现诞生了新的文学形式——网络文学,造就了新的作家队伍——网络作家。唐家三少(本名张威)就是网络作家中的知名成员。
“贴吧”,熟悉网络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供网民互相交流共同话题的平台。在“唐家三少吧”经历关闭又开放的命运后,唐家三少发帖,坦陈他曾将贴吧定义为盗版。身为中国作协主席团委员、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中国作协作家维权会委员,他非常关注网络版权:“网络盗版其实已经困扰我们十几年了,贴吧上的侵权也是到今年才遭到打击的。”
百度搜索唐家三少作品《光之子》,可以找到约40万个结果。唐家三少说:“这其中可能也就一千个是正版,剩下的都是盗版。网络侵权就是这么泛滥。”
唐家三少说,虽然国家加大了对版权的保护力度,但网上侵犯作家版权的行为仍十分猖獗,作家很难靠个人力量来维权。
唐家三少的许多作品被改编为网络游戏、漫画等,这让他意识到“商标”对作家来说的重要性。他解释道,我国法律规定,个人申请商标时需要提供以该申请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所以作家本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注册商标。然而唐家三少的经历是,出让版权时,对方一般都要求有商标,而与作品相关的商标有时会被抢注,从而给出让版权带来一定困扰。
维权太难
呼吁加大打击力度
文艺作品饱含文艺工作者的心血,既然如此痛恨盗版、侵权,为何鲜有人跳出来维权?
维权太难。接受记者采访的文艺家都这样说。
刘震云坦言,虽然法律越来越完善,也有相应的机构,比如中国作协维权委员会,但是具体做起来很艰难,因为如今盗版者技术手段很高,导致取证艰难。
曹文轩认为,维权官司不好打,难度大、成本高。“而且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有很多作品要写,时间成本也难以承受”。
盗版图书屡禁不绝,网络侵权也面临同样维权难的困境。
唐家三少说,盗版的困扰在线上和线下都是相似的。他认为,网络盗版是可以有效禁绝的,就像淫秽色情网站一样,只要打击力度够大,就可以达到明显效果,所以,他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足够重视网络侵权行为。此外,他还建议立法规定,作家的作品一经出版,在版权局注册后,与其相关的商标注册和应用,应当经过作者本人同意与授权。
曾因为被侵权将对方告上法庭的解海龙虽胜诉,但补偿不多且执行不力,让他觉得“维权简直就是浪费时间”。他认为,侵权成本低且大众对于图片侵权不以为然,造成了摄影师屡被侵权的现实。
采访中,多位代表都持有相同的看法:侵权行为违法,不仅扰乱文化行业市场秩序,也打击了文艺工作者的创作热情,对文化事业的发展十分不利。他们建议,继续增强版权意识宣传,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强生效判决执行力,以遏制侵权行为。
作者:张琼辉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