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风清气正的新闻版权市场
近日,广西日报传媒集团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当代生活报》《南国今报》和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网以及广西日报官方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都发布了《版权声明》。《版权声明》刊登以来,许多单位和个人尊重法律、尊重原创、尊重版权,主动与广西日报传媒集团联系,洽谈版权合作事宜。但也有某些网络媒体和商业公司不为所动,我行我素,依然侵权。
版权保护是近年来倍受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互联网进入中国已逾20年,但新闻版权的保护问题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迫切。从PC时代到移动互联时代,技术迭代的速度越来越快,但对于新闻版权保护来说似乎只是加速了其恶化的程度。近期,北京市海淀法院受理了多起新闻作品侵权纠纷,其中,原告多为占有内容优势的传统媒体,而被告多为占有受众优势的网络媒体。
新闻版权是媒体的核心资源。在一个新闻作品缺乏版权保护的环境中,从私自转载、不署作品来源,到对原文改头换面、拼凑嫁接、断章取义,甚至抄袭剽窃,各种乱象就会纷至沓来,新闻媒体之间必然陷入无序竞争状态,大众传媒市场失去创新动力的“逆淘汰”现象就会出现。在侵权盛行的环境中,新闻侵权的收益高于成本,创新屡屡成了“为他人做嫁衣”,媒体机构和创作者就会失去对新闻作品投入更多人力、财力及智力的动力和热情,市场激励机制就会失灵。如此一来,不仅损害创作方、传播方和使用方等各方利益,长此以往,也将影响整个传媒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在互联网时代,固然要鼓励技术创新和盈利模式创新,但基本的前提,是不能伤害原创动力之源。在现代信息传播技术迅猛发展和广泛应用的形势下,全社会一起努力,共同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成了大家的共同愿望。
建设风清气正的新闻作品版权市场,一方面,需要在我国版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跟踪打击侵权行为的技术手段,持续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另一方面,需要媒体及互联网企业加强行业自律,严守“先授权、后使用”“先授权、后传播”的新闻传播行业底线;与此同时,也需要加强新闻作品版权保护的宣传力度,让“尊重作者,尊重原创,尊重创新”的理念成为媒体融合时代人们对新闻作品阅读和使用的基本素养,让自律、自觉、自重的版权保护意识成为人们共同的价值选择和行为取向。
作者:吴学安 来源:广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