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交易:跨界融合助推模式创新
2014年,版权产业界尝试借助互联网将资源进行整合,突破以往单纯的版权销售形式,实现版权交易模式的创新。一年来,这些创新的交易模式已拓展到电影、音乐、图书、书画等多个领域。
在图书出版领域,众筹是2014年度热词。众所周知,实现图书版权价值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图书发行,但在数字出版的冲击下,纸质图书的出版发行受到影响,传统出版社的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在出版众筹中,作者或出版机构利用第三方平台筹集到出版资金,起到预购的作用、帮助图书出版,而资金则来源于作者和图书的粉丝或其他网民。新的模式吸引了出版界的关注。2014年上半年,京东通过众筹方式为360公司董事长周鸿袆和漫画作者“象扑君”分别出版了《周鸿袆自述:我的互联网方法论》和《咦,被发现了呢》两本书,荣登京东畅销图书排行榜。此外,知识产权出版社旗下“来出书”图书自助出版平台通过众筹方式,出版了中国台湾著名知识产权专家周延鹏所著的《智慧财产全球行销获利圣经》一书。“如果众筹模式运用得当,可以帮助出版社根据读者需求控制印刷数量、降低退书率,改善出版社的现金流,降低出版风险和成本。此外,还可以起到营销和宣传作用,通过粉丝聚焦效应,把专业性非常强的小众图书精准推送到目标读者群中。”、“来出书”运营总监唐学贵表示。
2014年9月,第五届中国国际版权交易博览会上,版权产业展示了不少创新的作品交易和版权交易模式。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推出了限量鉴证摄影作品服务,即根据摄影家意愿和摄著协的建议,每张摄影作品限量制作了10幅到20幅不等,价格由作者决定,每幅摄影作品配有摄著协颁发的鉴定证书,且该证书同摄影作品具有相匹配的唯一编号。在艺术品市场上,传统艺术品交易的主要形式是拍卖和收藏,随着市场的发展,互联网思维与金融思维同艺术品市场有了更为紧密的联系,各种艺术银行、艺术基金与信托投资、艺术品产权交易等不断出现,推动“高大上”的艺术品走进寻常百姓家。中国艺术品版权保护与授权交易会等多场专业活动,均对艺术品金融化进行了探讨。
影视剧作品版权价值的实现有票房收入、广告收入、信息网络转播权转让等途径。不过,这些方式多为“一锤子”买卖,版权出售后,对作品进行后续开发并给权利人带来附加收入的成功案例并不多。为改变这一现状,2014年影视行业借助互联网对视频内容展开新的营销探索,力图实现影视剧内容版权价值最大化。以阿里巴巴集团与优酷土豆合作为例,2014年11月,双方宣布将基于优酷土豆平台上的内容版权资源,阿里巴巴旗下营销平台阿里妈妈将通过数据和技术支持优酷“边看边买”视频营销新模式。据优酷土豆集团首席营销官董亚卫介绍,“边看边买”指的是消费者在观看电视剧、电影和动漫等视频内容时,点击视频中出现的商品即可实现购买,不用跳出观看环境。“这是利用在线视频的高互动性进行的创新性尝试,改变了传统广告的简单植入,将视频内容与广告植入和销售进行了打通。”董亚卫表示。事实上,在此之前,优酷已经与小家电厂商小熊电器展开合作,创新视频内容的网络营销。在优酷推出的自制剧《泡芙小姐》中,小熊产品被植入剧中,用户可点击视频中的产品实现在线购买。这一尝试的双赢效果是显而易见的。优酷由此带来更多的广告收入,提升了视频广告投放率,广告主的产品得到更多的曝光率。
2014年音乐产业也在积极运用互联网模式试图“化腐朽为神奇”。其中,网络付费直播演唱会及音乐与互联网、电影融合所产生的社会影响最大。比如乐视网2014年8月和12月分别同歌手汪峰与“羽·泉”组合推出了网络付费直播演唱会。其中,在同汪峰合作中,共有40余万人购买了网络“门票”。与网络直播收费模式不同,音乐与电影、互联网融合获得了更大发展空间。2014年暑期档,电影《老男孩之猛龙过江》宣传曲《小苹果》网络爆红。版权方没有发行实体唱片,也没有要求网络付费下载,而是任由网络传播,却意外获得了更多其他收益,不仅歌手走红,演出费用一路飙升,《小苹果》的影视改编权也得到不少商家的亲睐。
在跨界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2014年版权资源越来越集中,版权贸易呈集约化、跨媒体经营、贸易手段多样、贸易范围扩大等特点。这一年的实践证明,创新版权交易模式可以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缩短交易时间和流程,更好地实现权利人与使用者的利益平衡。
作者:姜旭 来源: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