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拓宽版权贸易之路
8月31日,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下称图博会)在京落下帷幕。今年图博会共达成中外版权合作协议4346项,引进版权与输出版权比为1:1.48,中文图书版权输出进一步增长。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融合的大趋势下,此届图博会上,中外版权贸易也发生显著变化,从形式到内容更加灵活多样。
在媒体融合发展的环境下,版权资源越来越集中,版权贸易呈集约化、跨媒体经营、贸易手段多样、贸易范围扩大等诸多特点。面对这一发展趋势,如何进一步推进国际版权贸易?在2014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国际版权贸易高级研究班上,从业者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贸易呈现新特征
在传统的版权贸易中,采取的主要方法有寻找权利人、谈判、研究市场以及签署合同等。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龙杰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随着数字信息技术在版权贸易中的应用,在线版权贸易逐渐成为主力军,版权贸易环境发生变化,如权利许可范围扩大、地域概念越来越模糊等。在范围方面,贸易资源更丰富,市场进一步细分,个性化需求受到热捧,比如数字印刷、网上定制等;在形式上,从版权单纯引进与输出发展到资本合作,合作双方融合度更高,甚至会转换身份;在经营方面,技术的快速发展大大降低了贸易成本,提高了收益,特别是大数据分析,让资本合作经营的全过程更加公开、透明,责任权利更加清晰,合作双方收益也更加稳定。
同方知网杂志社法务总监张毓霞还指出,媒体融合背景下,版权贸易还呈现出全版权贸易和专业化、品牌化趋势。在张毓霞看来,所谓全版权贸易,指的是获得一部作品授权后,可以以书刊、网络、游戏、影视、产品、艺术形象等多种的媒介形式出版,实现全版权交易。所谓专业化、品牌化,指的是版权交易双方在进行交易时,除考虑版权交易创造的经济价值外,还应考虑到交易对提升自身品牌价值的影响。
企业亟需新规划
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下,版权贸易呈现新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传统出版机构版权部门职能定位不准确、人才匮乏等。
龙杰指出,目前国内许多传统出版机构在对版权部门职能划分时定位不准确,将版权部门定位为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管理、版权签约、版税追缴等。但版权贸易具有经营性,因此,在媒体大融合下,版权部门要实现管理与经营并重,突出经营属性,应由职能管理部门转型为经营主体。
此外,龙杰还认为,由于新环境下的版权交易形式复杂多样,版权贸易具有极大的创新性,如果文化产品不具备领先技术,在内容、技术等方面没有前瞻性,就无法形成卖方市场。产品研发生产贸易各个环节需要协同创新,这就要求相关的从业人员需具备专业的背景知识、法律常识,以及互联网思维等,在选题策划、翻译出版、产品设计、营销策划等环节,要兼顾同一内容在不同媒介形式下的传播规律,这样才能推动企业的国际版权贸易,加速中外文化交流与合作。
另外,张毓霞表示,在推动版权输出、拉动版权贸易的同时,国内版权交易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侵权盗版严重影响交易市场、缺乏有影响力的版权交易平台和缺乏公平公正的评估机制等,这也是在出版业融合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作者:姜旭 来源:知识产权报 发布时间: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