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地连线,被告人权益有保障
□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 通讯员 冷冬冬
近日,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在线视频系统,首次线上召集辩护人、犯罪嫌疑人,“隔空”开展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解决了远在4000公里之外的辩护人因疫情防控、路途遥远等原因不便现场参与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活动的实际困难。
在工作中,办案部门在办公楼专用远程讯问室、警务人员在看守所、辩护人在异地,通过检察工作网与互联网的有效结合,远程完成三方三地的听取意见工作,充分保障了案涉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及辩护人的相关权益。
2021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大连市检察院深刻认识该规定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的制度价值,积极组织刑检、未检、案管、技术、财务、法警等部门共同学习研究,明确各自分工,强化衔接配合,确保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畅有序开展。
业务部门提出工作需求,技术部门完善支持手段,警务及计财提供人力、物力保障,并结合防疫及办案需求,随时调整和完善建设思路,实现办案理念与技术创新的有效融合。
此案的辩护人远在4000公里外,为节约时间成本,降低疫情发生风险,提高工作质效,业务部门决定开展线上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工作,技术部门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第一时间设计落实方案,通过检察工作网与互联网的结合,实现公诉人、嫌疑人、辩护人三方同时在线可视互动,确保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工作的真实性、自愿性、合法性。
下一步,大连市检察院将继续强化系统观念,提升创新意识,不断完善技术支持、交流会商、成果共享等配套机制,统一流程规范,凝聚工作合力,推动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