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知产审判释放“数字红利”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步入新发展阶段,面对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深刻论断引领着人民法院奋进的方向。
因时而动、顺势而为,人民法院把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作为推动司法事业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在大浪逐新中释放科技潜能,以革故鼎新的魄力激发司法效能,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道路。
这其中,以保护创新为使命的知识产权审判,蓬勃涌动着科技创新的时代因子。
运用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发展
2020年4月8日上午9时,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第六法庭内气氛庄重而严肃,一起涉及外国当事人的商标撤销复审行政案件的庭审准时开始。
与往常不同的是,各方当事人并未在法庭内现身,但他们的图像却清晰地显示在法官和书记员面前的屏幕上。通过网络技术,当事人清楚地表达了各自的意见,并通过庭审平台接收笔录留痕修改,现场秩序有条不紊。
这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在线审理的众多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一起。一块屏幕,突破了空间界限,拉近了彼此距离,让身处天南海北的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参与庭审。
一个缩影,折射出人民法院“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的不懈追求。
近年来,人民法院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助推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提升,用新技术应用服务案件当事人便捷参与诉讼,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实现新的飞跃。
最高人民法院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着力解决知识产权裁判尺度不统一、诉讼程序复杂等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性难题,探索专业化发展新路径。
2020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依托“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平台对两起案件进行远程视频询问。这是“最高人民法院移动微法院”上线后首次审理案件, 有效保障了防疫不掉线,诉讼不打烊。
技术性强、专业性强,知识产权审判的特殊性,成为横亘在人民法院审判能力面前的一道关卡。
最高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建设科技法庭,一体化运用信息化终端、同步圈画技术、AR技术、语音识别技术与电子签名技术等多项科技手段,精准破解庭审面临的现场质证等难题,庭审效率得到大幅提升。
2020年4月16日,我国首个专注于收录、整理、发布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规则的数据库——“知己”裁判规则库正式上线,为统一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助力类案同判提供强大辅助。
截至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经与全国12家一审法院庭审系统远程对接,并将逐步建设连接全国知识产权审判的网络“高速公路”。
900多场在线庭审顺利进行,“云端法庭”“云端调解室”频繁亮相,智能终端落户诉讼服务中心……
一系列信息化举措落地开花,方便当事人高效完成在线提交证据材料、在线电子阅卷、在线询问、在线调解,释放信息化建设的巨大红利,极大减轻了当事人奔波诉累,诉讼服务迎来换挡升级。
挖掘数据潜力服务治理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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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全国法院2.2亿余份案件数据,已经成为全世界最大的审判信息资源库。
海量的司法大数据,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和应用潜能,直观反映出经济社会发展的样貌,成为探究社会治理的“晴雨表”“风向标”。
对于知识产权审判而言,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大数据“富矿”,无疑是为创新驱动发展在更高起点上谋篇布局,提供了不可多得的科学参考。
《知识产权案件特征与趋势分析报告》《技术市场知识产权涉诉风险专题报告》《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分析》《商标侵权案件》……
依托最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一系列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接力问世,深入解剖知识产权审判难点痛点,细致勾勒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景,为司法政策和社会治理提供决策依据。
做好知识产权审判这篇大文章,大数据的深入挖掘和深度应用是点睛之笔。
汇集知识产权审判所需法律、案例、裁判等专业内容资源,最高人民法院上线首个针对专门审判领域的法律知识大数据平台——“法信知识产权版”,为法官提供精准规范的类案检索和推送。
打造大数据深度应用电子送达平台,杭州互联网法院深耕互联网知识产权审判,通过自动检索、深度挖掘、智能比对等功能,快速获取定位当事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实现知识产权案件多通道有效送达。
“积极探索智慧法院大脑和司法数据中台建设,提高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的数据汇聚、管控和服务能力。”
——“十三五”收官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总结经验、谋划新篇,展望“十四五”期间人民法院的“智慧动向”。
以系统集成的观念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进一步实现大数据全方位、多层次、智能化的配置利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将迈进融合共享新阶段,为提升审判能力打造“智慧方案”。
新技术开辟知产审判新征程
2019年5月,全国首个5G环境下的刑事案件三方远程视频庭审在河北省雄安新区中级人民法院顺利完成。
5G网络的应用解决了远程视频庭审时延长、不清晰、不稳定的难题,区块链作为证据的存证载体,实现了证据的远程安全传输——
“几项技术结合之后,一个新的司法时代有望降临。”有专家如此评价道。
互联网技术的普及运用,为各行各业创新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活力。随之而来的涉互联网知识产权审判,对审判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电子证据分散、取证困难、易被篡改、难以认定等问题,被视为涉网审判的“最后一公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首次承认了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可以用在互联网案件举证中。
时隔两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明确提出在知识产权诉讼中支持当事人通过区块链等方式保存、固定和提交证据。
区块链技术凭借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技术特征,在司法存证领域大展身手。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区块链+司法”模式,大幅提高了电子证据的可信度和真实度,有效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电子取证难、存证难、认证难问题。
2018年9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宣布司法区块链正式上线运行,成为全国首家应用区块链技术定分止争的法院。
数据显示,由于司法区块链平台事实认定更加清晰、简单,杭州互联网法院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调解撤诉率超过90%。
北京互联网法院将区块链智能合约嵌入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当事人只需在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上点击“未履行完毕”按钮便可“一键点击”完成执行立案。法院逐步建设完善“天平链”电子证据平台,实现互联网金融、著作权等9类25个应用节点数据对接,在线采集证据数超过472万条,跨链存证数据达1000万条。
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蓬勃发展,为人民司法注入深刻的变革力量。知识产权审判面临新问题、新挑战,更迎来新机遇、新起点。
保护创新,更需要运用创新。为使一切有利于提升司法能力的创新力量充分涌流,人民法院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知识产权审判架起了通向更高水平数字正义的坚实桥梁,也将继续用改革创新之举为激发创新活力、构建新发展格局,书写高质量司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