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揭开地方耕地保护乱象--法制网
- 有地方政府非法批地 有地方破坏生态造地
- 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揭开地方耕地保护乱象
- 发布时间:2021-06-01 19:13 星期二
-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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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郄建荣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强调严格耕地保护,但是,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对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以耕地保护为重点的土地例行督察时仍然发现一些地方在耕地保护中存在重大问题。6月1日,自然资源部对其中的57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
自然资源部指出,这次督察开展的目的是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督察聚焦省级政府责任,综合应用遥感监测、无人机测绘等技术手段全覆盖监督检查。督察发现,地方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要求,采取了进一步措施,查处纠正违法违规问题。
但是,督察更查出一些地方仍然违法乱占耕地进行非农建设,有的脱离实际、违背自然规律违规占用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有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监管不力,违法问题久拖不决、长期存在;一些地方耕地占补平衡要求落实不到位,补充耕地不实,甚至破坏生态造地;有的应付干扰督察,对督察指出问题虚假整改等。
2012年至2020年5月,云南省保山市及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隆阳区青华街道官田、打渔社区及河图街道土地6649亩,(其中,耕地5958亩,含永久基本农田5212亩)建设青华海湿地公园。至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督察时,青华海湿地公园实地已建成湖体、道路、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其中占用耕地挖田造湖面积1652亩。
违法占地动辄几千亩,甚至包括永久性基本农田。除了保山市及隆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占地建设青华海湿地公园案外,山西省太原市晋阳湖管理处违法占地建设晋阳湖公园案;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违法占地建设古海岸湿地绿廊起步区案;浙江省金华市金华融盛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湖海塘公园案等案件违法占地面积均超过了千亩。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57起案件中,还包括地方政府违法批地问题。
2003年5月至2018年10月,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委、县政府以违规出让、收储后转租,或默许项目业主违法租赁等方式,将未经农用地转用审批的国有农用地交给项目业主建设嘉丽泽生态园区,违法占用嘉丽泽农场土地7039亩(其中包括国有农用地6752亩,含耕地3676亩)。实地已建成会议中心、商品住宅、跑马场、高尔夫球场等。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在督察过程中,还发现一些地方虚假整改、应付干扰督察问题。其中的突出案件包括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伪造划拨决定书虚假整改应付督察;浙江省绍兴市新昌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提供虚假材料干扰督察;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虚假整改应付督察等。
据自然资源部介绍,57个典型案例涉及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造景问题;地方政府及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批地、监管不力、管理职责不落实等问题;虚假整改、应付干扰督察问题以及补充、复垦耕地不实问题。
“这57个重大问题典型案例,反映部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等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日常巡查履职不到位。”自然资源部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对各类新增违法违规占用、破坏耕地问题“零容忍”。
同时,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对通报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督察地方政府查处职责落实情况,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守耕地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