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取得实效
云南省持续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法》(下称:《保障法》)宣传工作,在全省掀起集中宣传《保障法》的热潮,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形成学习宣传热潮
云南省退役军人厅联合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通知》,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作出了系统安排部署,在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大力集中开展《保障法》宣传周活动,让全社会知晓、宣传、用好《保障法》。
各地按照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和进度要求,扎实做好《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各级部门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积极协调地方报社、广播电视台等,全方位报道《保障法》,形成学习宣传的强大合力,奋力开创《保障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构建立体宣传格局
省级层面,省退役军人厅采取了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障法》,在省厅机关大楼前悬挂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横幅,在厅直属事业单位、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保障法》的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利用全省广大电视用户开机待机时间进行公益宣传,将《保障法》的相关信息通过电视开屏画面呈现给广大群众。各州市根据统一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仅昆明市就共设置咨询窗口1818个,发放宣传手册452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份,公众场地(车站、码头、广场、集市)悬挂横幅标语2000余条,LED显示屏播放8400余次,新闻媒体(微信、广播、网站、会议)宣传870余次。
注重媒体融合,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基本做到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集市、人行天桥等显著位置有宣传标语、有公益广告,形式丰富。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保障法》原文、释义为基础依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和播发政策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保障法》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实践要求和具体法律规定,重点宣传普及《保障法》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基本制度、创新举措、奖惩机制。同时也注意联系拓展,宣传“最美退役军人”的故事,宣传革命英烈的英雄事迹和家国情怀,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优秀成果,丰富了宣传内容,增强了宣传实效。
从范围上看,抓住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两个重点。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业务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通弄懂法律文本,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举办的各种活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直接面向广大退役军人进行宣传,为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同时,利用农村赶集等节点,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宣传,扩大了知悉范围和宣传覆盖面。
在宣传活动中,既抓住《保障法》这个内容重点和干部职工、退役军人两个对象重点,又以此为基点全面铺开,注重联系拓展,为《保障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践行为民服务理念
全省各地区依托各级机关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直接深入广大退役军人和人民群众,综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真正让《保障法》进乡村、进社区、下基层、入群众,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普洱市利用挂包帮、转走访时机组织村组干部、驻村队员和挂包志愿者进村入户,进行《保障法》相关内容宣传,讲解有关条款和基本知识。安宁市指导监督9个街道退役军人站、100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走村入户进行宣讲。
形成学习宣传热潮
云南省退役军人厅联合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普法办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的通知》,对全省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作出了系统安排部署,在2021年1月1日至1月7日大力集中开展《保障法》宣传周活动,让全社会知晓、宣传、用好《保障法》。
各地按照部署和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目标和进度要求,扎实做好《保障法》学习宣传工作,各级部门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积极协调地方报社、广播电视台等,全方位报道《保障法》,形成学习宣传的强大合力,奋力开创《保障法》宣传工作新局面。
构建立体宣传格局
省级层面,省退役军人厅采取了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保障法》,在省厅机关大楼前悬挂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横幅,在厅直属事业单位、服务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有关《保障法》的宣传标语和宣传视频,利用全省广大电视用户开机待机时间进行公益宣传,将《保障法》的相关信息通过电视开屏画面呈现给广大群众。各州市根据统一组织开展宣传活动,仅昆明市就共设置咨询窗口1818个,发放宣传手册452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份,公众场地(车站、码头、广场、集市)悬挂横幅标语2000余条,LED显示屏播放8400余次,新闻媒体(微信、广播、网站、会议)宣传870余次。
注重媒体融合,充分利用传统和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基本做到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有文字、有声音、有图像,在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广场、集市、人行天桥等显著位置有宣传标语、有公益广告,形式丰富。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保障法》原文、释义为基础依托,通过发放宣传手册、折页和播发政策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保障法》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实践要求和具体法律规定,重点宣传普及《保障法》的总体要求、重要原则、基本制度、创新举措、奖惩机制。同时也注意联系拓展,宣传“最美退役军人”的故事,宣传革命英烈的英雄事迹和家国情怀,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优秀成果,丰富了宣传内容,增强了宣传实效。
从范围上看,抓住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两个重点。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业务培训、座谈研讨等形式,在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深入开展《保障法》学习宣传活动,确保本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学通弄懂法律文本,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依托举办的各种活动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直接面向广大退役军人进行宣传,为其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同时,利用农村赶集等节点,在人流量大的地方开展宣传,扩大了知悉范围和宣传覆盖面。
在宣传活动中,既抓住《保障法》这个内容重点和干部职工、退役军人两个对象重点,又以此为基点全面铺开,注重联系拓展,为《保障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践行为民服务理念
全省各地区依托各级机关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直接深入广大退役军人和人民群众,综合采取多种宣传形式,真正让《保障法》进乡村、进社区、下基层、入群众,涌现出了一批典型。普洱市利用挂包帮、转走访时机组织村组干部、驻村队员和挂包志愿者进村入户,进行《保障法》相关内容宣传,讲解有关条款和基本知识。安宁市指导监督9个街道退役军人站、100个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走村入户进行宣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