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举办云南省民法典巡回宣讲报告会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云南省巡回宣讲报告会在景洪市州机关办公楼举行。西双版纳州委书记陈玉侯主持报告会并讲话。西双版纳州委副书记、州长罗红江,州委副书记、州委宣传部部长刀文,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许家福,州政协主席玉香伦参加报告会。
省民法典宣讲团成员、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委员、硕士生导师于定明教授应邀作专题解读,系统阐述了编纂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并结合鲜活案例对民法典的编纂与实施、民法典与民事单行法律的关系、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及亮点创新等方面作了精彩宣讲。
陈玉侯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陈玉侯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这次宣讲活动为契机,全面领会、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积极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切实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边疆治理效能。要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尊重和保障合法民事权利,将纸面上的民事权利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权益保障。要推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建立优化法治环境协调机制,有效调整和规范市场活动,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推动西双版纳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要促进公权力依法行使,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厘清公权与私权之间、公权履职监管与私权自治之间的矛盾冲突,依法全面行政履职,将充分尊重保障民事权利融入每项决策和行动中。要提升全民遵守民法典意识,把民法典纳入各类学习培训中,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使之走进干部心里、融入群众身边。
西双版纳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省属驻州单位,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景洪工业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县(市)、乡镇分会场1500余人聆听了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