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多措并举推进新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
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以来,云南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按照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有序推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各项工作。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020年8月26日,云南省财政厅召开党组第42次(扩大)会议,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同志主持学习了条例和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同志关于《认真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 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9月13日,邀请财政部条法司司长贾荣鄂同志就条例的学习贯彻为云南省2020年全省财政局长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云南省财政厅厅领导班子,厅属各处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各州、县财政局长200余人参加了培训;9月29日,云南省财政厅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再次组织对条例进行了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10月2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同志撰写的文章《深入学习贯彻预算法实施条例 不断提高现代财政治理效能》在《中国财政》上发表;切实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求落实到位。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为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印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学习宣传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条例任务分工方案》,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细化为17条具体措施,确定厅内牵头处室、相关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并将其纳入全厅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压实厅内各部门主体责任。
及时部署全省财政系统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制定印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从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做好条例的学习培训和普法宣传,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做好条例相关制度的清理和建设四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督促指导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持续推进条例的学习培训
组织举办“预算法实施条例学习培训班”,邀请财政部条法司资深专家,对各州市财政预算科、法规科等业务骨干,以及省级部门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条例的专题培训,提高基层财政干部和单位财务人员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条例在全省财政系统的贯彻落实打牢基础。
对州(市)财政部门开展调研和指导
按照厅党组统一安排,10月14日至23日,由厅领导率领分管处室、中心共组成10个调研组,围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等,对16个州(市)和部分县(市、区)开展综合调研和指导督促。10月28日,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同志到楚雄州开展2020年财政政策基层巡回培训中,对深入学习贯彻执行《预算法》和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据调研情况看,全省各州市财政局及时安排部署了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并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2021年的预算编制要求中。如玉溪市委已举办财税基础知识专题讲座,市委书记对市委市政府领导、市级各部门和区县党政主要领导学习贯彻条例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我省财政十四五规划
修订后的条例颁布后,省财政厅及时将条例的贯彻落实纳入我省“十四五”财政发展规划,充实完善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等相关内容,切实将条例作为我省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重要指南,加快我省法治财政建设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