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学习
近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扩大)学习,邀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张慧律师就《民法典》作专题辅导,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
张慧律师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详细阐释了《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及《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传、追究侵权责任等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随后,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专题学法,中心组成员进行了交流发言。
该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春晖在交流发言时强调,全局干部职工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将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一是切实提升法治思维,以《民法典》颁布实施为契机,推进全局学法普法,让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在全局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断提高该局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三是推动形成良好氛围,要把持续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作为机关“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引导干部职工做民法典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形成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了《民法典》内容、掌握了民法典精神、熟悉了《民法典》要义,为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制素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打下良好基础。下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把《民法典》各项新规定新精神新要求贯穿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准确把握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范围和界限,不断提高运用《民法典》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