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坚决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省财政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依法防控,加大合法性审核和法治宣传力度,坚决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一是依法审慎决策,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核制度。省财政厅在支持全省疫情防控的工作中,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切实做好对财税政策、财政管理制度或办法等文稿起草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出台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切实加强2020年县级“三保”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支持财政政策措施,有力保障了依法防疫工作。
二是上下联动宣传,提高干部依法防疫思想认识。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厅门户网站、云南财会微信公众号、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等多平台开展依法防疫普法宣传,以图文并茂、动漫视频、政策解读等方式全方位展示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依法防疫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支持疫情防控的财税政策等,同时在全省财政系统范围内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上下联动,要求全省财政干部提高依法防疫思想认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做好以案释法,强化干部依法防疫法治思维。省财政厅各基层党支部将云南省某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被问责的情况通报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相结合,通过“三会一课”、研讨座谈、自检自查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法纪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强化财政党员干部依法防疫法治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