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积极推动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为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和落实好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近日,市委政法委牵头,市级政法部门制定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以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司法局等五部门文件印发执行。同时,市委政法委成立玉溪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领导的落实。这是我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
《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要遵循坚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效率适当优先原则,提高司法效率,努力实现效率与公正的动态平衡。二是适用范围和程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宽处理;可分别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三是获得法律帮助,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四是对强制措施、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特殊案件的处理分别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的职责、权限和办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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