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云南推行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
昨日,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即将落地实施的公安交管“12+1”项便利措施。
此次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12项便利措施中,第1项(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第2项(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以及第4项(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中“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电子通行码”措施,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的统一部署推行。第3项(试点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自6月1日起在昆明市先行试点,今年下半年在全省其他州(市)推行。
值得注意的是,云南省于今年1月5日,在昆明、曲靖、玉溪、保山4个市推行了“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便民措施的试点工作,这项改革措施试行5个月以来,试点地区通过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共有44万余人成功减免了交通违法记分,享受到改革红利,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为进一步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发挥记分制度教育引导、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这项“接受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改革措施自6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此外,紧密结合云南公安交管工作实际,云南交警决定在全省试行发放私家车(个人所有的机动车)电子行驶证。
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云南“办事通”手机App申领电子行驶证,在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为驾驶人及相关行业提供在线“亮证”服务。(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