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近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法向社会公布2021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此次公布的案件共7件,涉及3个用人单位和4个自然人。这些案件均是2020年以来我省部分州(市)人社部门查处的工资支付类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其中,6件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此次公布的案件中,涉及劳动保障违法的3个单位分别是:大理星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杨星、杨军(项目负责人),拖欠5名劳动者7至16个月劳动报酬49.44万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云南中振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杨喜梅、杨军(项目负责人),拖欠1名劳动者15个月劳动报酬5.6万余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丘北达福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徐建周,拖欠1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9.9万余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涉及劳动保障违法的4个自然人分别是:杨财兴,拖欠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4825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康维礼,拖欠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340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毕洪文,拖欠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300余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杨长华,拖欠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8.41万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悉,此次公布案件涉及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将被推送至信用中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计入诚信档案。相关部门对失信行为将进行联合惩戒。(李海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