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中央资金2.45亿元支持28个项目建设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生态环境厅,对标“土十条”考核指标,围绕全省“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任务,按项目法分配方式下达2021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2.45亿元,支持全省28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
28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农用地调查类项目4个,建设用地调查类项目6个,固化类项目4个,源头预防类项目9个,能力建设类项目2个,风险管控类项目1个,修复治理类项目1个,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试点类项目1个。通过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和矿库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推进历史遗留废渣环境风险管控及治理,构建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28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中,农用地调查类项目4个,建设用地调查类项目6个,固化类项目4个,源头预防类项目9个,能力建设类项目2个,风险管控类项目1个,修复治理类项目1个,耕地污染成因排查分析试点类项目1个。通过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和矿库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推进历史遗留废渣环境风险管控及治理,构建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化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监管,推进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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