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四巡召开巡回区少年审判工作研讨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展、完善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提高涉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质效,1月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巡回区少年审判工作研讨会。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巡回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高级法院及省会城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及主审法官,四省部分高校学者参加本次研讨会。
会议传达了近期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会议精神。研讨会分为“巡回区四省少年审判工作的态势分析”“新时代少年审判的司法理念”“涉未成年人典型犯罪及司法保护”三个单元,围绕少年审判的司法理念、双向保护原则,少年犯罪的主体、刑事责任年龄,乡村学校学生权益保护,少年涉黑犯罪等方面,探讨研究少年审判相关法律问题。四省三级法院、高校学者共提交了53篇论文及调研报告。会上,12篇优秀文章的作者依次介绍交流了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负责同志从理念、方法、对策三方面对研讨文章逐一点评,对参会论文和报告总体质量、课题设计、研究方法予以肯定,表示其中的许多研究成果对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的起草具有借鉴意义,并建议各级法院做好成果转化,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的意义,严格公正司法,加大法治宣传,凝聚社会合力,加强队伍建设,深化理论与实务的结合;要抓住各地少年审判工作特点,进行类型化研究、精准化施策,坚持创新与规范相结合,推出一批高水平、有影响、有实效的理论与实践成果;要以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努力推动巡回区少年审判工作实现新发展,创出新特色,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