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云南将为山湖林草等自然资源发产权证
人民网昆明9月4日电 (符皓)为加快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近日,云南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全面推进云南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作了部署安排。
《方案》明确,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等成果,对全省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和草原、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湿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
同时,清晰界定全省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形成自然资源产权管理“一张图”,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方案》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划出了时间表:
准备阶段(2020年8月底前),组织开展动员部署、政策宣贯、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启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省级试点(2020年9月—2021年12月底前),以滇池、洱海、抚仙湖、泸沽湖、异龙湖作为省级试点开展确权登记,取得经验后逐步开展程海、杞麓湖、星云湖、阳宗海等高原湖泊的确权登记并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选取一批自然公园进行确权、登记、发证。
重点区域确权登记(2022年1月—2023年12月底前),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年度工作计划,每年选择一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江河湖泊、森林、湿地、草原、荒地、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和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利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
非重点区域确权登记(2024年起),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