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最高法追授杨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杨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杨军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52岁。他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30年来,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忘我工作,长期奋战在刑事审判最前线,审判业绩名列前茅。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军同志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深入调查研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宽严相济,定罪量刑准确,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以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兑现了“把自己一生献给党”的铮铮誓言。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从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
决定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重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品格高尚、业绩显著的先进典型,杨军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他忠诚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涌现出的突出代表。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大力加强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工作,助力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要广泛开展向杨军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对全体党员的伟大号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