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2019年,我省财政部门对标“到2020年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在全省基本建立了符合云南实际和特点的预算制度主体框架,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税制改革稳步多点推进,财政投入方式不断创新,服务和保障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财力基础和制度支撑更加夯实,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的框架体系在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上实现突破。
一年来,省财政厅围绕财税体制改革中预算管理制度、税制改革和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持续发力,稳步推进。各地财政部门开展“微改革”“小举措”,不断通过在流程环节的优化和迭代、在覆盖面上的深挖细琢,加快高质量可持续财政建设,有力服务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2019年全省实现新增减税降费462.63亿元,全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总体减税幅度16.41%,全省企业平均税负5.87%,较2018年下降0.86个百分点,减税降费成效显著。
预算管理改革持续推进,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坚持从组织收入、压减一般性支出、盘活存量资金、财政资金调度、对下转移支付和用好新增债券资金等方面发力,通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实现财力、资金、项目、管理4个统筹,发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体制优势,2019 年省级预算首次实现“零”追加,并提高预算透明度,全力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同时,在全国首创实现绩效管理处与绩效评价中心合署办公、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政策制定到绩效管理全过程有机统一。
如今,财政体制激励效应逐步显现,随着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政策全面落实,对区域发展成效明显的地区加大奖补力度,兑现 2018 年增收留用和以奖代补资金49亿元,下达各地 2019 年增收留用资金 29.7 亿元,激励各级政府积极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有效应对减税降费减收。另一方面,与全国同步实施营改增,稳步扩大改革范围,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推进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改革,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制定了云南省残疾人等减征个人所得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