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开展4个月餐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
近日,昆明市组建餐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昨日正式启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4个月左右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餐饮服务单位未安装或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噪音扰民、污水和餐厨废弃物乱排乱倒等违法行为。
本次专项整治以全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城市建成区为重点区域。整治重点范围为:从事爆炒、煎炸、烧烤、火锅等油烟(噪音)排放大,污水排放多,餐厨废弃物、废油产生量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等的主体建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出入滇池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以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的禁建区内存在油烟污染、噪声扰民、污水和餐厨废弃物乱排乱倒投诉的餐饮服务单位。
专项整治中,将结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于9月底前,由主城区政府对二环以内,尤其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突出问题开展靶向整治,昆明市餐饮业污染物排放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整治情况开展督察检查。对全市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开展为期1个月的摸底排查,形成问题清单,对证照不全、选址不当、设施不完善、烟气混排、油烟(噪音)扰民设施运维异常、餐厨废弃物处置和污水排放不规范等问题的餐饮服务单位,于12月31日前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转行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整治到位。整改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属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或限期调整业态。此外,强化日常监管,推进共建共治,充分依靠社区、业委会、物业、居民等基层力量,采取定期召开协商会、设置有奖举报等方式,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记者董宇虹 实习记者吴染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