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严把办案质量杜绝差错
正义网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李晓波)“通过旁听法庭质证和控辩双方的辩论,可以找准侦查工作中的不足,这要求我们从初查伊始就要按照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来收集、固定证据,把握案件细节。”近日,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检察院组织反贪污贿赂局全体干警旁听了由该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一起受贿案。在庭审现场旁听了整个庭审过程后,该院反贪局侦查二科副科长张义超这样说。
近年来,枣庄市检察机关自侦干警出现了“旁听热”。在不办案的时候,他们都主动和公诉部门联系,搭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的法庭审判。特别是自己查办的案件,旁听率近90%。
采访中,刚听完庭审回来的该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处副处长李磊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今天,是我今年第4次听庭。听与不听就是不一样。通过旁听,能够清晰发现调查取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找到改进的方向。”
在过去的旁听中,自侦干警发现,有的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在庭审中往往会辩称自己贪污、受贿、挪用的款物用在了为公支出。针对这一情况,自侦干警在调查取证中,逐一查实涉案款物的来路、去向,固定好相关证据,排除为公支出的可能,使法官在庭审中能够准确地定罪量刑、打击犯罪。搜集固定证据时,最大限度地实现多方互相印证,尽量减少一对一的孤证。据悉,近两年来,枣庄市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外围取证及成功率达96%。
去年以来,枣庄市检察机关共查处职务犯罪187人。枣庄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梁克玉说:“质量是办案的生命线。我们就是要通过旁听庭审活动,进一步树立质量为本意识,坚持规范司法,最大限度杜绝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