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检察官走进律师事务所“照镜子”
正义网(记者 赵铁龙 通讯员 王丽娟)“我们今天代表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检察人员来到这里,以律师为镜,看看我们公诉人在律师眼中是什么样子,希望大家不留面子,多提宝贵意见。”这是近日抚顺市检察院公诉处的检察官们走进抚顺市红叶律师事务所,就检察人员司法行为不规范等8个方面的问题真诚对律师说的一段话。并表示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年初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来,抚顺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集中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为认真梳理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司法不规范行为,该院公诉处改变以往邀请律师代表集中开展座谈的征求意见方式,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主动深入到全市38家律师事务所,与370多名律师面对面沟通。检察官们分成6个小组,分别走访,集中分析整理,真诚听取律师对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发挥实效,以进一步深化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行为的规范、公正、文明能力。
在走访辽宁正太律师事务所时,律师们对该院检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表示:“在检察院案管中心,检察官对我们热情接待,使我们非常顺利完成了阅卷、会见等工作,这次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真见成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律师们对该院检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检察官对律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了认真记录,并表示要把律师提出的意见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随后,检察官就阅卷、会见、庭审等方面存在的疑问向律师作了解答,并向律师们介绍了通过案件管理中心进行会见的程序,要为律师今后开展阅卷、会见等工作提供更加热情的服务。
抚顺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波表示,检察官走进事务所、走近律师,与律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诚恳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说明了检察机关对律师权利的尊重,更反映出检察机关规范执法行为的认真态度和决心。如今,检察官在法庭上语言规范、得体,表达清晰,庭前准备充分,应变能力强,法律素质高等等表现,都得到了我们律师的普遍认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以来,律师的执业环境也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比以前顺畅、方便许多,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方面检察机关做了大量工作,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够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模式,切实转变司法理念,在律师意见函的送达、同步录音录像的制作、律师查询案件信息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对律师权利的保障。
从5月26日到7月2日,检察官们通过这种“照镜子”的方式,共走访了全市38家律师事务所,与370多名律师面对面沟通交流,收集到意见建议150余条,为律师解答疑难问题5个,增强了检律联系,确保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走形式,发挥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