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重庆一分院:运用"三字诀" 破解"三不足"
【原标题:运用“三字诀” 破解“三不足” 重庆一分院:规范司法找窍门盯环节夯实基础】
今年7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对辖区某基层院报送审批的一起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职务犯罪案件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这在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之前是没有过的。“对基层院报送的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我们以前都是只要报送就直接录入,对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条件既不做程序性审查,也不做实质性审查”。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说。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运用“学、练、督”三字诀,把整体谋划、细节落实、重点整改、制度建设贯穿始终,促进检察机关用权规范、检察干警言行规范。
运用“学”字诀,破解“认识不足”
“司法行为规范化与每一个检察官的行为都密切相关。但一直以来,检察机关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本位主义’思想,这直接影响了检察机关的形象与司法公信力。”这是今年4月23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举办的一次特殊讲堂——“规范司法行为三人行”上,嘉宾李昌林教授一番“不留情面”的发言。
“我们请专家来,不是让他们为我们‘贴金’,而是请他们用‘显微镜’把我们的缺点放大。”该院常务副检察长刘晴坦言。
这次讲堂,邀请了西南政法大学李昌林教授、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孙渝律师,以及该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孙琳,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作深入探讨,同时三位嘉宾还与全院干警进行互动交流。不少观点针锋相对地提出,让参加讨论的干警有了坐不住的感觉。“通过面对面交流,我们认识到了平时在很多细节上确实存在不规范行为。”该院公诉二处干警潘基俊说。
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该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活动等方式,向法院、公安、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发放《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问卷调查表》102份,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共总结归纳出司法不规范问题54条。
运用“练”字诀,破解“能力不足”
“针对通过‘问计于民’方式收集到的54项问题,我们根据不同业务部门、不同岗位的实际要求,分条线制定岗位练兵计划。”刘晴介绍,如该院预防职务犯罪部门针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录入不规范”的问题,召集本院及辖区基层院预防业务骨干,举行了一次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并让参训干警人人上机操作,直到每人过关为止。又如针对民行部门“律师会见不规范、释法说理不充分”等问题,该院邀请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学院及20余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举行座谈,各方就民行监督案件线索的发现与移送、律师代理申请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等进行了充分交流。
与此同时,为使干警对司法规范化入脑入心,该院专门引进一套在线学习考试系统,将法律法规、司法基本规范等纳入其中,要求每名干警每季度完成1000分的在线练习,并举行季度会考进行检验。
如今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考的考试内容为《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该院干警得分均在90分以上。
“我们就是要通过不断地、重复地练习,让这些规范化的细节植根到每一名干警头脑中,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贯穿到每一项、每一个环节中,使所有干警能够熟练掌握运用检察业务的各项规范。”该院政治部主任周玮介绍。
运用“督”字诀,破解“约束不足”
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注重制度建设,针对司法办案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确保每个环节均有规范的制度约束。
为此,该院打造了以司法监督中心、质量评估中心、数据采集中心和协调服务中心为一体的案件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其横向监督制约、纵向统筹指挥作用,成为该院司法监督、质量评估的中心和枢纽。
该院的案件管理中心直接对检察委员会和检察长负责,并从各业务处室选调作风正派、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资深检察官担任司法监督员,制定《案件质量规范化管理手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六类案件”质量评查实施方案》等规范化文件,坚持每案必查、季度分析通报,实现对所有案件的全程控制和长效管理。
此外,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还设置预警系统,对办案流程、审限督查、重大敏感案件进行重点预警,一旦发现违反办案程序或未严格落实工作制度的,及时通过电话、案管系统进行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尽可能将办案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该中心通过电话预警75次,通过案管系统预警3次。
“古人说‘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构建和谐检民关系,就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取信于民,夯实检察工作的群众基础。”该院检察长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