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郓城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观摩职务犯罪案庭审
正义网菏泽8月10日电(记者 卢金增 通讯员 刘霞 诗民)为进一步规范公诉庭审工作,强化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8月7日,山东郓城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邀请30名人大代表观摩由该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郓城县某中学原副校长黄某贪污罪一案的庭审。
庭审中,该院公诉人对被告人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主观故意、客观行为等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构成要件进行了阐述和辩论,并出示了相关证据进行证实,公诉意见被合议庭全部采纳。
通过参加观摩庭审活动,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氛围,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程序有了更加直观的了解,认为公诉人的工作准备充分,庭审精神面貌好,出示证据有条理性、讯问到位、答辩思路清晰、具有很强的把握庭审能力。同时对该院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重证据,轻口供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并建议检察机关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促进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勤政廉政。
该院检察长逯其彦告诉笔者,“通过观摩庭审活动,虽然给办案人员带来了一定的工作压力,但能更好地促使检察人员转变执法观念,更加注重依法办案和文明办案,在证据收集、固定、审查等方面更加认真负责,从而确保了办理案件的质量。”
据悉,自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以来,该院以观摩评议庭审活动为平台,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增强检察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目前,已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观摩庭审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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