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检察官讲法治故事向观众释法说理
正义网巴中电(记者刘德华 通讯员张露 杨学兵)近日,四川省巴中市电视台“法治纪事”节目如期播出。然而,节目主持人却是一位飒爽英姿的检察官,她是巴中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徐颖。节目中,徐颖讲述了发生在17岁少女小玲身上的恶性案件,引发市民的广泛关注。
随后,巴中市县两级的检察官陆续登上“法治纪事”节目的舞台,并在之后的每个周五晚上八点半与观众准时见面,他们通过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向观众讲述案件、解释法理。
对此,巴中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检察官做客电视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拓展了普法新形式,“讲述一个故事、传授一个法理”。
为什么要制作这档栏目? 检察工作与群众需求的对接
“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原则。检察院的日常工作中包含普法宣传,通常采用的方式有“法律七进”、带案下访——播放、分发视音频、纸质资料,或者开大会等。
去年,巴中市检察院委托国调队做了一次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评测调查,调查了1800个样本,涉及检务公开、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4个大项、20个小项。
“最终的调查结果令我们很意外,群众对检察工作,尤其是对执法办案工作知晓度不高。”刘晓勇表示,这说明检察院工作没有完全与老百姓的需求相对接,“在处理日常信访中我们也发现群众对法律的需求非常大,特别是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要求也非常迫切,但同时对法律条款理解不够深入,。”
刘晓勇介绍,为了更好地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做好“六五”普法工作,于是巴中市检察院谋划通过一种新的形式进行普法——检察官做客电视台以案释法应时而生。这是全市检察机关转变作风、践行“三严三实”的具体体现,“把检察官从机关坐堂办案推向电视电视荧屏前,直接面对群众,群众需要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想法能不能变成现实? 起名、选材都很重要
“上电视讲案件?”这个想法一提出,就面临不少的质疑,“踏踏实实把工作干好才更要紧”、“会不会说我们作秀”……顾虑和支持的声音双双存在。
“喊破嗓子,不如作出样子!”巴中市检察院“一班人”决定,把这次尝试作为对“以案释法”的一种探索。通过收集意见、交流研讨、统一认识,实质性的筹备工作提上日程。
2014年末,巴中市检察院与巴中电视台合作,栏目的筹划工作正式启动。对于栏目的名称,电视台基于传播的角度主张叫“以案说法”;检察院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主张叫“以案释法”。
“‘说’字侧重于将案情用口语化、通俗化的形式传达给观众,让节目更具有可看性。‘释’字传达的意思是既要讲述典型案例,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等。”刘晓勇说,“栏目名称被确定为《检察官以案说法》。”,正式播出3期后,栏目遂更名为《检察官以案释法》。
从案件中挑选合适的案例作为节目素材,这是栏目筹备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基于之前做的第三方调查,检察院设定了几项选材标准:老百姓想知道的、应该知道的;具有典型的警示和教育意义的;危害范围大、影响群众广泛的……
结合这些标准,《富婆的秘密》、《火拼酿下的后果》、《被告席上的母亲》、《副区长的不归路》等案例相继入选到节目中。《富婆的秘密》缘起于多名受害人轻信“重金求子”的小广告,因此上当受骗,最多的一例被骗了十多万;《被告席上的母亲》折射了父母对于子女教育方式的问题;《副区长的不归路》揭露了某区长的贪腐问题。
同时,巴中市检察院从市县两级遴选了20名来自案管、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一线部门的检察官,走上电视荧屏进行案例讲述。
节目与老百姓有无关系? 普及法律知识探讨社会问题
“2014年3月24日,在巴中大佛寺附近的巴河边,有人发现一个13岁的孩子溺水死在了河里,办案民警通过对孩子尸体进行详细检查,发现孩子虽是溺水死亡,可颈部却有明显的掐痕。孩子惨死的背后究竟有何隐情?随后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了公诉。而站在被告席上的人,竟然是孩子的亲生母亲。”第二期节目《被告席上的母亲》中,身着制服的检察官袁媛以这样的开场白开始了案例的讲述。
节目中,袁媛讲述了母亲因为生儿子的气,最终将儿子掐死的惨剧,展现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在末尾,阐释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条款,探讨了父母教育子女的方式问题。
节目结束后,家住巴城草坝街的市民王丽在微信平台上留言:“以前觉得检察官只会在法庭里与犯人对簿公堂,但看了节目,发现他们还能做节目主持人。看了这期节目,也发现做母亲需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
刘晓勇介绍,节目中,检察官不仅讲述案件、解释法条,还把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职能职责摊开来告诉观众,让观众明白怎样监督检察机关的工作,从而更有利于“阳光检务”的打造。
在每期节目结束时,巴中市检察院开通的微博、微信和手机APP的二维码以及漫画加数据形式的《一张图读懂检察院》也会公布在屏幕上,观众通过手机就对检察院各个业务部门的职责范围和工作业绩摸得“门儿清”,并通过“两微一端”对节目进行及时的反馈。
刘晓勇告诉记者,截至今年9月中旬,已有15期节目录制完成。巴中市检察院将把“检察官做客电视台以案释法”做成一个常态化的工作,让栏目宗旨“讲述一个故事、传授一个法理”真正地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