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县检察院推行"2+1"工作机制救助刑事被害人
正义网济宁电(卢金增/通讯员张亚宁 王倩)今年初春,山东省金乡县村农民苏代军因车祸造成高位截瘫,肇事司机逃逸至今没有找到。治疗中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两个孩子又同时考上了大学,生活十分困难。该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2+1”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使困难迅速得以缓解。
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彰显司法人文关怀,2013年以来,金乡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刑事被害人救助模式,牵手该县企业家协会建立了 “2+1”检企联动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提出救助申请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检察院与公安、法院、民政等部门进行联系沟通,认为确有救助的必要,将相关信息反馈给企业家协会,再由爱心企业通过检察机关与救助对象对接,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被害人或家人手中。
“企业救助的一万元钱只能救急但不能救难,为彻底解决苏代军一家的生活困境,后来经过我们进一步与企业家协会协调,又为他的妻子在居住地附近一家企业找到了合适的就业岗位。有了固定的收入来源也就从根本上缓解了家庭的经济困难,这样也便于他妻子在工作之余对他进行照顾。”对于救助的效果,控申科张科长解答了记者之前的疑虑。
据了解,为从根本上帮助被害人走出生活困境,该院努力创建刑事救助多元化格局,相继与民政、教育、劳保等部门建立了协作联动机制,在进行经济救助的同时,并积极为他们解决好低保、技术培训、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变一次性经济救助为长期跟踪帮扶。
据悉,金乡县检察院“2+1”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建立以来,已与25家企业签订了救助协议,先后向30余名刑事被害人及其家人发放了近 25 万元的救助资金,协助解决就业、子女上学、低保等问题3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