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龙县检察院集中开展涉案款物清理专项活动
正义网黔西南10月13日电(通讯员 付仁高 贺光卫)近日,贵州省安龙县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以纪检监察部门、案管中心、计财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涉案款物清理活动领导小组,集中对该院2003年以来办理案件的涉案款物开展清理、自查,并建立相应台账,严格规范赃款赃物处置,旨在规范涉案款物的扣押、冻结和处理行为,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据了解,该院此次专项活动为期两个月,共分排查摸底、集中处理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至10月25日结束。活动的重点是集中清理办案中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的涉案款物,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且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等问题;集中清理涉案款物登记不详,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不按规定办理涉案款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以及坐支、挪用、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等问题。
为确保专项检查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该院制定了《安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涉案款物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并以部门自查、集中检查和整改总结三个步骤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即首先组织业务科室对近年来办结的案件进行逐案检查,参照《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查找有无超范围扣押冻结、有无该上缴未上缴、该移送未移送、该返还未返还涉案款物的情况,有无赃款私存吃利息的情况,有无贪污、挪用、私分涉案款物的情况。随后由案管部门牵头,纪检监察、技术、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参与,对各业务部门的清理自查情况涉及的针对涉案财物移送是否完整,信息录入是否全面,保管场所环境是否符合物品存放要求,扣押款项是否按时存入固定账户,存款凭证与账目是否相符等内容开展全面检查。最后检查组根据检查情况形成督察通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部门进行有效整改, 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可能存在的漏洞督促各部门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同时报请上级检查组开展验收。
据悉,为巩固清理整改的效果,该院制订了《安龙县人民检察院涉案款物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因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不规范,造成当事人上访的;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涉案款物丢失、损害的;私自挪用、贪污、涉案款物的等行为予以责任追究,视不同情况给予党纪、政纪、刑事处理。
该院严格规范涉案款物处置程序、严格执行涉案财务处置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与责任追究的做法,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及来院视察的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