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查办"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57件106人
正义网呼和浩特10月14日电(其其格/通讯员 沈静芳 娄丽娟)10月14日,内蒙古检察院召开查办和预防“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推进会。记者从会议中了解到,今年以来,在自治区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截至9月底,全区检察机关立案查办 “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案件57件106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2件9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件7人。大案29件,分别占查办“十个全覆盖”领域案件的50.9%。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0余万元。
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杨卫平长介绍,在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中,涉及危房改造工程领域案件44件76人。这些案件主体身份集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案比例较高;共同犯罪案件多,窝案串案多;涉案领域集中在社会保险、危房改造领域,社会影响恶劣;涉嫌罪名主要有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作案手法单一。
内蒙古自治区院检察长马永胜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正确处理开展专项工作与服务大局、查办预防其他领域职务犯罪、工程建设顺利推进以及确保办案规模的关系。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犯罪,严格区分正常融资与职务犯罪,正确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界限。
据自治区院预防部门负责人介绍,自治区检察院制定了《全区检察机关“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方案》,从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将重点针对各盟市、旗县区、乡镇“十个全覆盖”责任单位人员和农村牧区基层组织人员,开展“十个全覆盖”工程实施中职务犯罪预防宣讲活动,以传导和扩大专项工作的震慑力和警示力,争取同步开展,覆盖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