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象山县检察院注重心理干预机制 为未成年人解心结
“我想过一死了之,但经过你们的耐心开导,让我清楚还有那么多关心和爱护我的人,一切都可以挺过去,一切都还有希望。”近日,在浙江省象山县检察院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后,涉罪未成年人何某说出了自己的心声。
何某涉嫌盗窃案原本已经审查终结,正当象山县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时,检察官获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盗窃,被人发现后还跳了楼。对何某再次讯问时,检察官发现其精神萎靡,情绪低落。何某说因为感受不到家庭温暖,他不想活下去了。为防止何某再次发生过激行为,在征得其同意后,该院联系了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检察官王英,对其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等方面的心理疏导。
在温馨、值得信赖的环境里,检察官指导何某填写BDI(贝克抑郁量表)、PSD(创伤后压力综合征量表)等心理测量量表,进一步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和情绪反应,详细询问其萌生自杀念头的时间、地点以及自杀方式等情况。何某边说边哭:“我是爷爷奶奶一手带大的,他们把我养大不容易,我还有个弟弟……”检察官分析认为,从数据上看何某有严重的自杀倾向,但从言语间可以发现他对亲情具有强烈的渴望。
为此,检察官对何某开展放松训练,让他想象自己有个贴心的女友,有份稳定的工作……想到未来的美好,何某的脸上也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心理疏导接近尾声,何某与检察官约定:“不论生活有多艰辛,压力有多大,我都不会再采用自杀的方式解决问题。将来我会找一份工作,向父母证明我是一个有用的人。”
据悉,本次心理疏导仅仅是个开始。根据何某的情况,还需要对其进行三至四次的心理辅导。之后,检察官将更深层次地梳理何某的心理问题,并帮助他解开心结,勇敢走向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