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检察院以"五位一体"战略服务司法文明
【原标题】文明清风心底来
——来自全国文明单位福建省检察院的报道
送别最后一批与会代表,夜已深。会务人员陈锋、李明、董存勇从宾馆退房时,一张纸屑都没留下。
9月30日,在福州参加“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动建设美丽中国”研讨会的不少代表离会时,给会议承办方福建省检察院留下这样的评价:“山美,水美,人更美。”
人美,美在亲和、美在守信、美在文明。在不久前刚刚捧回全国文明单位奖牌的福建省检察院,更有一道靓丽的风景——司法文明。
文明:讲亲和、立公信,发于心灵深处
司法文明,体现在司法过程细微之处,见诸司法行为的一举一动。
陈某受贿案案发。搜查住所时,除赃物扣押带走,侦查人员将其他物品原处摆放,就像没有动过的一样。陈某有高血压,羁押期间其定时用药、按习惯用餐。案件侦查终结,陈某血压平稳。法院判刑后,面对漫长的刑期,陈某没有一句怨言:“文明司法,让人信服。”
本案中,十几个证人都是企业高管。取证时,侦查人员选适当的时机、合适的地点,不因方式方法不当影响生产经营。证人感叹:“案照办,企业照常运转。没想到检察官这么亲和,办案还为企业着想。”
文明司法,司法才有公信,而亲和力是司法理念的升华,是司法的更高境界。2013年,福建省检察院党组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过程就是提升检察干警自身文明素养的过程,要以文明促亲和、立公信、树形象,通过“两提升五过硬”建设,把文明司法水平推到新的高度。
两年多来,在福建省检察院机关,讲亲和、立公信理念深入人心,亲和公信之举发于心灵深处,自觉而为之。查办陈某受贿案正是该院亲和司法的一个缩影,也成为福建省检察机关文明办案的标杆。
开明:开放、透明,公平正义看得见
以什么样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折射司法文明程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以公开促公正。”福建省检察院检察长何泽中态度开明,“打破检察工作神秘感,把检察权放在阳光下运行,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正义,检察机关就要有这样的胸襟、自信和底气。”
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从去年10月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上线运行以来,检察机关实现了案件程序性信息实时查询、法律文书和重大案件信息互联网公开,以及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网上办理。在福建,公开、发布的上述信息量居全国前列。福建省检察院机关职能部门以不同方式晒业务、晒职责,公开办案过程,接受群众咨询,公开答复程序。2014年,该院刑事申诉检察处加大公开审查力度,公开审查息诉率达90%。
为让社会各界更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该院开设检察官方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多途径、多方位、多层面地宣传检察职能,及时主动发布检察工作信息。今年4月13日,“福建检察”新媒体进驻拥有2.4亿用户的“今日头条”新闻客户端。截至9月25日,共发布信息793条,阅读量达143.6万人次。“运用新媒体新平台,集成公开检察信息,内容更集中、受众面更广、传播更有效。”“福建检察”由此入选“今日头条”年度白皮书的成功案例。
清明:公正、严明,司法文明惠民生
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是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十多年来的夙愿。
为何创建,创建为了谁?该院党组一班人有共识:不为争荣誉、拿奖牌,而为更好地把检察工作置于“五位一体”战略布局中,以文明司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让司法文明建设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民利,为社会清明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基于此,该院的文明创建活动烙上了鲜明的司法印迹——
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部署开展“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福建”专项监督工作,严查破坏生态环境,保护青山绿水。出台服务生态省建设战略方案,建立“专业法律监督十恢复性司法实践十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司法办案机制,五年间,让18万亩被毁林地得以重披绿装,实现“查办一个案、恢复一片绿、教育一群人”的多赢效果。
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指导全省未检工作将“教育、感化、挽救”原则贯穿办案全过程,总结推广未检工作先进经验,创造条件让外地与本地涉罪未成年人平等适用宽缓刑事政策,共享公正法治阳光,为失足青少年铺就回归之路。
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政府采购必经程序和环节。“通过查询,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保护诚实守信者,促进社会诚信。”该院预防处负责人说,司法文明让社会更加有序、更加清明。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面对金灿灿的奖牌,福建省检察院没有停下脚步:日前,该院机关党委发布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要点,从八个方面巩固和转化创建成果,提升文明建设的影响力、辐射力和带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