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金溪县检察院侦诉协作杜绝自侦案件非正常"瘦身"
正义网抚州10月21日电(通讯员 周霞)近日,江西金溪县检察院着力构建自侦与公诉部门合力构建侦诉协作机制,有效杜绝自侦案件非正常“瘦身”。
该机制规定,公诉部门对自侦案件审查起诉实行提前介入、优先办理、集体讨论、诉前汇报、庭审观摩、判决同步审查等机制。公诉部门在接到自侦部门提前介入案件通知后,应及时派员参加,围绕起诉的证据证明标准给自侦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该院根据个案情况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选择案件突破口,反贪部门依据公诉部门对证据的要求,依法规范取证,逐步完善案件证据链。对于侦查阶段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和证据的证明力等问题提前把关,促使证据锁链能够一次性形成,尽量避免退回补充侦查情况发生。
据了解,该院据此建立职务犯罪案件“专门公诉人”制度,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要求自侦部门及时向公诉部门介绍案件查办情况,协助公诉部门尽快全面熟悉案情,确保案件及时快速处理,并指派专人对案件诉讼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动态跟踪,集体讨论侦查方向和重点。
截至目前,该院共进行集体讨论案件7件,由于提质提速,自侦案件立案率和公诉案件的审结率有了明显进步,确保自侦案件的公诉质量和成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