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清苑区检察院构建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联动机制
正义网保定10月22日电(通讯员 袁博 刘思微)“检察院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真是不走过场,不仅我们人民监督员参与了进来,还有河北大学两位法学教授、两位律所主任和我们一起‘三堂会诊’”,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检察院的一名特约人民监督员这样说。
为切实提升案件质量,清苑区人民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机制。
该院成立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一把手任组长,三名副检察长任副组长,以内部互查、交叉评比为模式,分别成立两支案件质量评查专门小组,一组由公诉科、侦监科、反贪局业务骨干成员组成,二组由反渎局、未检科、民行科业务骨干组成。
为确保评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特别聘请了河北大学政法学院的两位专家学者,冀清律师事务所、金冠律师事务所两位主任以及两名人民监督员作为案件质量评查顾问,全面、中立地审查案卷,确保案件质量评查真刀真枪、不走过场。
为保证案件质量评查不流于形式,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该院对案件质量评查设置了三道“关口”。“第一关”,按照案件质量评查全覆盖的要求,将每季度办结的案件,按照主办人自查,分别上交一组、二组交叉评查,不同小组之间进行总结通报,并及时纠正问题。自查、互查结果与案卷材料一并报送案管中心备查;“第二关”,在案件质量评查副组长主持下,对各自分管部门所办案件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附《分析报告》,再由案管中心发还办案人;“第三关”,一把手向专家、律师、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主体做案件质量评查专题报告,按照编号无断点、无跳号的标准,列明全部案件,供随时抽查。最后,缺省“优秀”一栏,仅将被评查案件分为合格、瑕疵和不合格,以严之又严的态度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据悉,该院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整个案件评查过程接受全方位监督,特别对评查过程中交叉评查环节进行监督,对出现“你好我好”、“一团和气”,不认真履行互查职责者,记录在案。将评查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与案件评查结果一并纳入个人年终考核范围之内,确保常态化评查机制取得实效,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过“全面体检”的无瑕疵的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