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寿光市检察院锁定证据严查群众身边职务犯罪
正义网潍坊10月30日电(郭树合 通讯员刘明福 刘珊)“你好,是检察院吗?我要向你反映个情况,俺们村干部贪污了我们的‘救命钱’,到现在还没有见到国家发放的五保金、低保金,这事你们管不管?”近日,山东省寿光市检察院控告申诉科检察干警接听到了这样的一个举报电话。
民生大于天,小案连民心。在对举报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后,经报检察长同意,控申科立即将该案件线索按程序移送反贪局。反贪局迅速成立初查小组,安排专人到举报人所在村仔细查阅有关账证材料,调查相关当事人,认为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对该举报线索进行立案侦查。经过反复侦查取证,寿光市洛城街道某村委文书段某私自截留侵吞五保分散供养资金和低保户补助金的犯罪事实渐渐浮出水面。
经查明,段某利用协助政府对本村五保户、低保户进行申报及补助金发放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截留、侵吞手段,将本村某村民2005年至2011年期间的五保分散供养资金6298元占为己有;于2006年2014年期间将本村多名村民低保补助金23031元占为己有,合计截留侵吞五保分散供养资金和低保补助金共计29329元,除去其垫付的分散供养资金2700元,其余款项全部用于其个人及家庭消费。
犯罪嫌疑人段某刚被检察院传讯时,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段某软硬不吃,装疯卖傻,对贪污事实一口否定。办案人员通过走访民政局、财政局、银行等查阅相关资料补充固定了大量铁的证据,段某终于供认了所有犯罪事实。2015年10月28日,由寿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寿光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贪污罪依法判处段某有期徒刑一年。
谈到此案被侦破的体会时,寿光市检察院反贪局综合科科长张丽说:“为解决司法实践中重口供、轻证据现象,我们寿光检察院积极引导干警突破旧的办案思路,树立由‘口供主导型’转向‘证据主导型’的办案观念,注重收集证据,强调以完整的证据链条作为办案定案的依据,取得了很好的办案效果。”
今年以来,寿光市检察院积极开展了“拍蝇”专项行动,目前,已经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涉案金额50余万元。
为深入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维护农民合法利益与农村社会稳定,该院还依托自身建设的寿光市廉政教育基地和寿光市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教育基地,以7个派驻基层检察室为分支,结合举报宣传周、基层宣讲团等活动,通过走访、宣传等方式,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增强了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
“群众利益无小事,涉农利益无小案,有些案件虽然案值小,但对群众的影响却非常大。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在打鼠灭蝇中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稳定。”寿光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义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