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检察院开展首例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监督评议
正义网桂林11月4日电(通讯员蒋义红 经易)“我们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撤案决定,但要对案件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帮助相关机关堵塞漏洞……”11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院向该市市司法局申请,对桂林市叠彩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拟对犯罪嫌疑人撤案的案件进行监督评议。这是桂林市自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之后,新任人民监督员参与的首例监督案件。
在案件监督评议中,案件承办人向3名人民监督员全面客观地介绍了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对案件处理的意见。3名人民监督员深入了解案情,认真查阅案件材料,对承办人多次提问,最终集体评议表决,并根据案件情况独立进行了评议和表决。
据悉,今年6月以来,该院、市司法局共选任全市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和群众代表62人,11月1日,62名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
该院建立信息通报、建议办理、邀请视察或执法检查等制度,充分运用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主动、实时、全面地向人民监督员传递和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信息或案件信息,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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