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海市检察院畅通渠道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正义网漳州11月11日电(通讯员 林志南)“检察官同志,我一定遵守社会矫正的各项规定,安心接受改造,谢谢你们对我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我才能在外服刑。”近日,福建省龙海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再次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并成功对其改变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该犯罪嫌疑人到检察院做思想汇报时感谢地说道。
据了解,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是新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和新任务,为使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顺利进行,该院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刑事案件信息通报有关规定》、《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暂行办法》,双方均设立联络员,建立“日通报、周核对、月汇拢”运行模式,动态掌握捕后侦查活动进展、羁押必要性条件变化情况。
同时,该院畅通内部沟通渠道。加强侦监、案管、公诉、监所、控申等内设机构的协作,及时掌握证据、犯罪嫌疑人身体状况等变化,以及刑事诉讼进展等情况。
此外,该院是畅通当事人维权渠道。,依托控申大厅接访、12309举报热线、各乡镇巡回检察室等平台,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强化业务对接,为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提出变更申请提供便利。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先后对17名犯罪嫌疑人捕后变更羁押措施,对5名犯罪嫌疑人不予同意变更申请,确保严格规范执法,取得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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