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五用工作法”浇灌大山深处民族团结进步之花
“三台老乡听我讲,东张西望望哪样,给是闲得心发慌,当前形势很紧张,病毒传得太疯狂,走亲访友放一放,安心在家陪爹娘,看见野味莫嘴馋,……”。疫情防控期间,大姚县三台乡根据彝族人口占90%以上的实际,发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梅葛)传承人普文学优势,借助新媒体平台,把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知识编成为彝族群众爱看爱听的“彝调”,说唱结合,用彝汉“双语”形式在抖音、快手迅速传播,受到了广大网民的点赞转发。这是大姚县推广“五用工作法”(即用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法治)开展法治宣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大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五用工作法”贯穿到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中,用民族干部“说法”,用民族民间文艺“送法”,用各民族语言和汉语开展“双语”普法、“三语”普法,受到了各族群众的普遍欢迎。
三台乡、昙华乡、桂花镇、赵家店镇等少数民族重点乡镇,组建了以各乡镇少数民族干部、基层村“两委”少数民族干部为重点成员的普法小组,深入到少数民族村寨,围绕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民族宗教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等内容,以“讲本土话、拉家常”的方式,与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推心置腹,促膝交谈,力争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到村、到户、到人、管用,把党的声音和法律知识送到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心上。
在重点民族乡镇重点培养精通本民族语言的少数民族“法律明白人”,推进“彝汉”双语和“彝傣汉三语”普法。在每年“12·4”国家宪法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与及民族传统节日等重点时段,通过竖展板、拉横幅、印发宣传资料、赠送法律书籍、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宣传人员轮换着使用彝汉双语向过往的彝汉群众宣传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播放彝汉双语录音宣传知识的高音喇叭和播放器,推动彝族群众形成“人人学法用法,事事有法可依,各方依法办事”的浓厚法治氛围。
以文艺演出为载体,龙街镇组建了具有浓厚民族特色的龙街花灯队,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梅葛传承人)普文学为代表的三台梅葛文艺队,昙华乡咪依噜彝剧团、麻秸房俱乐部、昙华彝剧团等民间艺术团体,在编排表演彝族梅葛、小品、花灯、彝剧节目中注入法治内涵,用吹、拉、弹、唱、跳、说等各种表现形式,让少数民族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启发和教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2018年,大姚彝剧《巧调解》入入选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2018年戏曲百戏(昆山)盛典,代表彝剧剧种折子戏组在昆山演出。
以民族节日为契机,开展了一系列丰富的普法活动。昙花“茶花节”、三台“赛装节”、彝族“火把节”、湾碧傣族“窝巴节”等少数民族传统节日为契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挂图、设立展台、提供法律咨询、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将法治内容融入到了创编的文艺节目中,形成了以歌唱法、观舞送法的良好局面,让少数民族同胞在度过自己民族节日的同时,也能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实现法治宣传由灌输式向渗透式、单一化向多样化、重过程向重实效的转变。
“五用工作法”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彝州大地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截止目前,大姚县成功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其中,9个乡镇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34个村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30个单位创建为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