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 云南公务员管理更加科学精细
近年来,公务员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章制度、薪资规章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尤其是2019年6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为云南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员管理提供了有力遵循。云南在公务员队伍管理中完善了很多制度,正向激励作用逐步显现。
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
随着2019年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云南省及时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广泛开展培训、讲座、座谈和研讨,推动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全面施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便是重点之一。为此,云南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统一使用一个实施方案、一个标准,推动并行制度规范有序实施。
参加工作10年的公务员林宇,2018年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2020年任职刚满2年,恰巧赶上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经过层层考核,他晋升了职级。“按照以往的政策,晋升几乎是不可能的,新政策让我获得了机会。”林宇感慨道。
类似林宇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得益于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地。云南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在对领导职务延续以往设置的同时,对“原非领导职务层次”进行了调整,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级序列。这正是广大公务员普遍关注的职级晋升问题。
据了解,一直以来,我国公务员发展存在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根独木桥的局面。“晋升通道狭窄,待遇与付出不相匹配,尤其是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容易受到抑制。”云南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落实,让职级成为公务员晋升的另一个通道,让晋升渠道由“独木桥”变为“双通道”,使公务员干好有出路、发展有空间、待遇有保障,为激励公务员队伍担当作为提供制度保障。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体系的设计和推行都贯穿着向基层倾斜的政策导向。“为鼓励高学历人才在基层进得来、留得住,县级以下的机关单位中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公务员或保留相应待遇的公务员,均按四级主任科员定级。对于在工作岗位实绩表现突出的,则优先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实现职级与职务的‘双激励’。”安宁市公务员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
政策倾斜拓宽晋升渠道
扩大发展空间,拓宽晋升渠道,是对公务员干事创业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但也应避免因“资历”因素,让职级晋升落入“唯资历论”“唯年限论”。云南在落实中,注重多方面结合,来提振公务员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职级晋升条件除了突出政治标准,还要坚持实干导向,注重向基层倾斜。如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等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云南省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怒江州条件艰苦,脱贫任务重,以前感觉特别没奔头。”怒江州泸水市洛本卓白族乡党政办一位科员告诉记者,自从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实施后,身边的同事感受到明显变化。有几位同事职务虽是乡科级副职,职级却由四级主任科员晋升到三级主任科员,工作得到了认可,待遇也相应提升。“政策的倾斜解决了基层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天花板’问题,职级的提升让我这样才入职的公务员看到了奋斗目标和发展前景。”该科员说。
“熬资历不再是晋升通道。”大理州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组织、为事业、为工作担当才是晋升的重要标尺,让有为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同时,坚持政策向基层倾斜,特别是对艰苦边远地区、急难险重和关键岗位,以及重点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职级。
据记者了解,2020年1月至6月,在大理州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经济工作一线,因工作实绩突出晋升职级的公务员达287名,通过晋升职级,激励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广大公务员扎根基层,激发公务员在基层安心干事的动力。
“现在就算是不‘当官’,也一样能体现职业价值。这项改革让踏踏实实在基层工作的人享受到了改革红利。”“除了经济上的实惠,还获得人格上的尊重,感觉得到了组织的认可。”……不少基层公务员纷纷发出这样的感慨。
从严管理加强监督
“按现行要求,对公务员的管理更突出政治性,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昆明市政协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关系党的事业成败,应是广大公务员放在第一位的纪律和规矩。
严管公务员队伍,首先要引导他们坚定信仰,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为此,云南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要求融入公务员管理各环节、贯穿公务员队伍建设全过程。为加强政治引领,云南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无论是考试录用、教育培训、职务职级升降,还是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都注重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把关作用。
同时,云南全面贯彻党中央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调整充实了从严监督管理公务员的有关规定,与《监察法》和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相衔接,进一步扎牢了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筑起了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的“防火墙”。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言行举止进行了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明确了禁止情形,在工作和生活中稍不注意,都可能会被追责、问责,轻则通报批评,重则被开除,甚至锒铛入狱。”昆明市政协一位公务员告诉记者。
为加强对全市公务员队伍管理,昆明市委组织部结合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严把晋升条件,在中央、省委明确不得晋升职级的4种情形的基础上,增加7种情形,明确将“不按时上班的”“以各种事由经常请假的”“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作风不扎实的”等情形列入不得晋升职级的负面清单,在制度实施之初画出“红线”,树立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破除“时间到,自然有”的思想,打破“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怪圈”,发挥负面清单正效应。
“负面清单出台以来,对全市公务员队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起到了促进作用。”昆明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云南网记者 张成 通讯员 杨建乐 欧阳小抒 王学勇 杨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