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依法治市全过程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曲靖
本网讯 通讯员 杜怀新
曲靖市委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市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成立曲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充分发挥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作用,坚持用法治思维谋篇布局,用法治方式促进工作,用法治手段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管宏观,构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新格局
强化政治引领,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曲靖市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不断完善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把学法内容纳入年度曲靖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曲靖市委带头学法,人大、政府、政协等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学法用法,推动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形成调研报告45篇,梳理问题204个,针对各地各部门在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跟踪督导落实情况,推动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活动在各层面、各领域实现全覆盖。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采取以会代训、“互联网+培训”模式,走出去、请进来等培训方式,对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2019年,先后两次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围绕“法治政府评估理论与实务”“法治政府建设”对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2018年以来,在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80期培训班中开展宪法法律、法治政府建设及党内法规培训,培训人数1万余人次,提升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的素养能力。
注重顶层设计,健全完善全面依法治市的“四梁八柱”。着眼长远发展,精心谋划法治曲靖五年的建设任务,根据中央和省委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作出的部署和要求,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曲靖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曲靖市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以及配套的依法治市规划(2016-2020)、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6-2020)、七五普法规划(2016-2020),形成1+3规划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的责任,研究出台曲靖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在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同时,也要求市级党群、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扩大了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覆盖面,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办法,制定依法治市工作约谈制度、法治建设督察和调研工作办法,形成了1+3责任体系。制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关键在于把任务落细落实,把目标任务进行细化,研究制定了法治曲靖建设指标体系,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法治县(市、区)建设指标体系、法治单位建设指标体系和法治村(社)建设指标体系,形成了1+3指标体系。
理顺体制机制,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体系。研究制定委员会工作规则、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及办公室工作细则,加强市、县(市、区)两级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建设,构建上下贯通的工作体系,推动各依法治县(市、区)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建立覆盖市级部门、企事业单位的联络员制度,严格落实各县(市、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市级各部门通过依法治市办向委员会报告工作制度;加强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市直各部门的资源调度和统筹。2019年至今,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先后5次到曲靖就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进行督察、督导、调研,针对食品药品执法司法进行书面督察,为确保各级督察调研组的督察调研活动达到预期目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加强对各县(市、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市直各部门的统筹领导,市委依法治市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沟通、联络、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高效协作配合,各级督察调研圆满顺利,有力的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谋全局,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用法治思维谋篇布局,用法治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充分发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邀请人大、政协领导参加市委全会、市委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议等重要会议,认真听取他们对稳增长稳投资、产业发展、“三大攻坚战”、“麒沾马”一体化、“两中心”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乡村振兴、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确保市委中心工作始终在法治化轨道上健康运行。坚持重大会议、重要部署强调依法治市,重点调研、重要安排包含依法治市,年度综合考核突出依法治市。
推进依规管党治党,提升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统一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统筹推进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和清理等各项工作,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水平。按要求向省委办公厅报备党内规范性文件,对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级党组(党委)向市委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开展政治性、合法合规性、合理性、规范性审查。
坚持科学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地方立法工作办法规定,根据立法权限,将市委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确定立法项目,严格执行重大立法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领导。2019年以来,市委常委会先后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和《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其中,《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制度,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和市政府组成部门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制度。2020年1月,下发《关于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五个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5个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统筹配备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种类,不断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9个县(市、区)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成立行政审批局,开通业务审批系统80个,累计办件4.16万件;加快“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1160项,办事环节压缩30%、办理时限压缩37.6%、申请材料同比减少25.67%,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减少23.3%;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全市注册量达38.8万,上报上线服务事项1137项;深化“多证合一”改革,开设“一窗通”平台,全市通过“一窗通”平台申报企业设立登记1342件,审核通过1080件,占同期新设企业数的31.94%。坚持问题导向,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曲靖市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了实地督察,针对督察组反馈的问题,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加强督办督导,市委依法治市办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整改责任领导、整改时限,加大问题整改推进力度,采取实地督导、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作整改落实情况说明等方式,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促进司法公正。严格执行市委对审判、检察、执法、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相关制度,政法机关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有序推进政法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统筹协调跨部门、跨领域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事项,研究出台《完善员额法官、合议庭办案职责的规定》等配套制度,建立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制度,配备乡镇(街道)党委政法委员,促进司法改革纵深推进。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等管理制度和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努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抓基层法治建设,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建立“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150支6000余人,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教育,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推动宣传全员覆盖、全民知晓,2019年全市发放创文法治宣传手册100万余份、扫黑除恶各类法治宣传资料660万余份,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二维码贴、平安贴等40万余份,LED宣传屏1万余块、制作展板1600余块、悬挂标语6000余条,各类媒体刊发稿件4600余篇。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除新设立的街道外,乡(镇、街道)建成实体平台134家,覆盖率98.5%;村(社区)建成实体平台1658家,覆盖率达100%。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工作,累计创建国家级法治县(市、区)4个,省级法治县(市、区)4个,市级法治县(市、区)2个,法治乡(镇、街道)32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61个,法治单位122个,法治学校66个,诚信守法企业44个,涌现出麒麟“四点半课堂”、马龙“红袖章志愿者服务队”、宣威依法推进“棚户区”改造、会泽易地搬迁依法治理等经验典型。
抓大事,以重点工作的落实促进全面工作的提升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明确28条具体工作要求,为形成“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的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建立投资项目代办制度、企业联系人制度、涉企检查报审制度。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组织律师到民营企业实地开展“一对一”法治体检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围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落实营商环境建设制度,发布《关于受理反映破坏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问题举报的公告》,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着力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共接到举报事项8件,已全部办结。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全市共评查1260件,市级抽取集中评查104件,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以法治保障“三大攻坚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化解金融风险的相关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化解风险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大力排查银行、保险、P2P、非法集资等行业乱象,加大监管处置力度,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违法犯罪的机构、人员及时进行依法打处。2019年,曲靖银保监分局对辖内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行政处罚18项,对机构罚款310万元等;依法严格市场准入,对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备案从事金融活动的,坚决予以查处或取缔,2018年至2019年全市定性的非法集资案件17件,全部立案侦处。着眼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入推进村(社)政治、自治、法治、德智、智治五治建设,建立村(社)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活动,组织律师对村规民约进行法治体检,规范村组依法管理;律师为贫困户诉讼提供免费代理,以及免收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费用。近3年,受理贫困群众民事案件1178件、刑事案件117件、办理公证案件1494件、司法鉴定11件,受援贫困群众9156人,减免各项费用346.2万元,挽回损失共计2030万元,调解矛盾纠纷12955件,解答各类咨询33013人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成立曲靖市生态环境资源法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联动执法、案件处置会商制度、纠纷联合调解四项制度,推动生态环境资源执法与司法联动,加大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程序案件25件,推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突出问题的有效整治。持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文化旅游、城乡环境卫生等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力度。2019年,曲靖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共134.3万件,比2018年同期上升60%,行政强制案件5.59万件,比2018年同期上升68%。
坚持依法科学精准防疫。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市委加强对全市推进依法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工作的统筹协调,严格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印发《关于认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编印《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法治宣传资料汇编》1万余册、疫情防控各类宣传资料30万余份;在掌上曲靖、曲靖M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疫情防控法律知识问答;各村(社区)、单位通过喇叭、小蜜蜂扩音器不间断播放新冠病毒防控知识和防护要求,覆盖群众近600万人。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疫情防控,为迅速有效控制疫情传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保落实,强化举措为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以考核促落实。将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逐年提高权重,加大考核力度,确保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建立法治建设成效考评制度,制定考评办法和指标体系,2019年,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下,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成立10个考核组,分别对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74个市直单位进行了实地考评,同时对考评单位的领导班子和1466名市管领导干部进行了述法考评,压实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责任,带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担负起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使命。
强化经费保障促落实。加大对全面依法治市经费的投入力度,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年度预算,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其中,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经费60万元,9个县(市、区)、曲靖经开区安排经费共计150万元;2020年,市级财政年初预算100万元,县(市、区)财政预算共计245万元。同时,强化经费动态监管,对经费支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对已拨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用到实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抓项目推进促落实。坚持以法治建设项目为抓手,推动依法治市工作重心从顶层设计向实体项目转移。建成主题法治宣传公共活动场所20余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6个,建设7个法治政府建设示范点(市级3个、县级4个),评选10个乡(镇、街道)和10个村(社区)作为法治创建先进典型,新建10个法治文化公园(长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