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8项措施助旅游业复工复产
为全力支持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复工复产,近日,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发布“加强价格监管”“抓好餐饮食品安全”“强化特种设备安全”“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落实”“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及时处理旅游消费投诉”“强化协作配合”等八项措施,助力旅游业恢复。
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商店、酒店宾馆客栈、餐饮店及旅游产品明码标价工作的执法检查,加强价格监管,确保价格明示,保证旅游消费者放心消费,净化云南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继续加强对景区景点、旅游商品市场、购物店、古城古镇、高速公路服务区休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查处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推动高端游、特色游、智慧游。
同时,推广读书铺服务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经验,以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高速公路服务区、超市商场等场所和经营单位为主体,积极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创建工作,营造放心、舒心的旅游消费环境。
为抓好并强化餐饮食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措施、人员健康、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场所环境卫生、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并开展“推行公筷公勺、共建文明餐桌”宣传。同时,以景区景点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
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一部手机游云南”作用,拓展和畅通消费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旅游消费者投诉举报;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景区进景点、进旅游商品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旅游网络交易平台工作,使旅游消费纠纷就地及时化解,切实维护旅游消费者、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
此外,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文化旅游、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沟通配合,移送违法线索,开展联合执法和信用联合惩戒;积极指导旅游市场经营主体及时了解掌握相关优惠政策,缓解复工复产困难,并督促景区景点落实好票价优惠政策。(记者 李思凡 郭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