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抚仙湖:依法治湖守初心 严格执法坚如金
依法治湖守初心,严格执法坚如金。一直以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全体抚管人“牢记初心、不忘使命 ”,以稳定保持抚仙湖I类水质,持续改善星云湖、杞麓湖水质为己任,时刻牢记政治使命,时刻保持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振奋的精神,真抓实干,不断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平凡的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带头引领作用,为玉溪的生态建设保驾护航。
科学立法强保障
长期以来,玉溪市抚管局秉持立法先行理念,发挥立法在生态保护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1994年制定实施的《云南省抚仙湖管理条例》,是全国最早出台的水体保护类地方性法规之一,经2007年、2016年两次修订,现行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科学划定抚仙湖的保护红线,细化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保护管理措施,使抚仙湖保护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配套出台《玉溪市抚仙湖保护范围限制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试行)》《玉溪市抚仙湖非机动船入湖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使现行的《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更具可操作性,筑牢湖泊保护的法治基础。2018、2019年完成《云南省杞麓湖保护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使三湖保护法律法规更加科学、完备,为“三湖”保护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普法宣传聚人心
利用“宪法宣传周”、“8.26”抚仙湖保护日活动,积极开展环保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将“高原湖泊卫士”行动作为基层党建最亮丽的特色品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动绿色发展行稳致远,实施“五个先锋”行动、建强“三支队伍”、健全“三项”机制,着力增加绿色发展承载力、支撑力、驱动力,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三湖”保护治理、生态文明建设的不竭动力,全力营造依法治湖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发动全民参与湖泊保护治理行动。
体系建设壮队伍
以抚仙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纳入中央编办改革试点为契机,成功完成“三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湖泊执法大队4支,派驻执法人员85人,集中开展“三湖”一级保护区水政、渔政、海事、环保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科学部署“一线精、二线强、三线足”的执法力量,形成“局-处-大队”三级执法联动体系;通过定期执法集训,总结提炼“三湖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八步法”,开展“水上安全应急演练”和“执法业务大比武”活动,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激情,苦练行政执法办案能力,增强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关键时候靠得住、危急时刻稳得住、依法行政管得住”的“湖管铁军”。
严格执法零容忍
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实施“365天+24小时”值班备勤和执法巡查制度和周末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即时响应、5分钟出动、20分钟到达事发区域、第一时间处置控制并报告制度,保证执法巡查“全天候、全区域、零延迟”开展,确保“打早打小”。坚持铁腕执法,严厉查处私搭乱建、侵占湖体、直排乱排等各类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清理大漂网”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势。
体制创新谋发展
河(湖)长制是河湖管理和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玉溪市抚管局以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总河长令,积极推进“四退三还”“清四乱”工作,依法启动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环抚仙湖棚户区改造暨生态移民搬迁项目。同时,建立实施联席会议制度,针对日常监管中的难点问题,严格落实《玉溪市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联合工作机制》,邀请公安、检察院和相关行政部门召开“三湖”保护联系会议,联合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玉溪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规定移送案件,对“三湖”违法违规行为给予震慑和警示,促进了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的良性循环。基本形成“省市共管、以市为主、市县联动、全民参与”的“三湖”保护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