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成法治监督合力 提升法治红河建设水平
红河州持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巡察、法治督察对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全面推进法治红河建设。
今年8月,红河州纪委监委联合州委依法治州办制定出台《红河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运行办法(试行)》,要求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全面推动依法治州和从严治党协调衔接、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业务衔接凝共识,实地督察抓整治
蒙自市强化业务衔接,商请纪委协同开展专项督察,实现优势互补,有效提升督察与协作配合运行质效。9月,蒙自市委依法治市办牵头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工作,联合派出4个督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市5个街道和18家市级单位进行了实地督察,受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共13件12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共7件7人。
紧盯问题压责任,督促整改强作为
建水县将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纳入依法治县日常检查、年中督察和年度考评体系,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把法治督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助力推进法治督察工作。建水县依法治县办聚焦督察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合法性为抓手,开展行政审批件“再监督”;县纪委监委建立行政审批件“倒查”机制,组织派驻(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件进行“再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倒查”质询,在督察中发现的工作迟缓、推进不力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突出问题严肃问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今年以来,建水县受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工作中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线索20件,立案3件。
“三级联动”齐发力,督帮促改重实效
泸西县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新机制,建立“县级统筹、部门实施、群众监督”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创新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执法监督员+检察员+律师+法制审核员”评查新模式,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与日常执法业务指导、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监督衔接配合顺畅。今年9月,泸西县委依法治县办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和“包容审慎执法机制”2个层面,对35家单位编制83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和19家单位编制6563项“五张清单”开展案件评查,确保行政处罚边界清晰、裁量有度,增强法治营商环境活力。截至目前,泸西县完成对10家执法部门300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600余个;对3471次(件)涉企执法行为开展“体检”,提出综合整改意见20个;督察重点部门2家,发现问题案卷402件,具体问题8个。与此同时,相关部门正在梳理具体问题中是否存在办案违法线索。
近年来,红河州各县市高度重视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工作, 配合更严密、协作更顺畅、监督更有力,让法治督察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助力党委巡察、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案件质量评查三项工作中取得实效,为持续深化全面依法治洲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