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高压态势 形成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格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社会组织的打击整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民政部近日公布2023年第三批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包括中华艺术发展联合会等10家非法社会组织。
从6月20日开始,民政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11个部门联合开展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近年来,我们始终保持对非法社会组织的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治理成效,但非法社会组织具有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很难毕其功于一役,只要存在非法社会组织产生的土壤和条件,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就一刻也不能停。”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要为国家安全把好门、为社会安定尽好责、为人民安宁服好务,将这项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有非法社会组织伪装“官方背景”
随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力度不断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数量明显减少,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被大幅挤压,一些不法分子受到震慑就此收手,不敢再以社会组织的名义招摇撞骗,非法社会组织综合治理格局初步形成。但仍有一些顽固分子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变换手法”“改头换面”继续开展活动。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从这两个月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突出表现为“四个更加”。
表现形式更加多样。有的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为非法身份洗白;有的暗示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某种关系,伪装“官方背景”,营造其为“正规机构”的假象,诓骗不明真相的群众。
运作手法更加隐蔽。非法社会组织非常狡猾,绞尽脑汁以各种方式对抗调查。有的不再对外公布联系地址、联系人员、联系电话,仅通过一个邮箱开展活动,让人找不到组织实体;有的在活动宣传中隐去主办单位和参与人员,仅闻其声、不见其人;有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监管部门打“游击战”。
互动方式更加虚拟。通过抖音、微博、微信、QQ等网络方式开展活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搭建网站平台成为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对外宣传和联络的主要途径,组织实体有越来越虚拟化的趋势。
活动领域更加宽泛。过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以骗钱敛财为目的,现在社会领域、政治领域也开始出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苗头,个别非法社会组织甚至与境外敌对势力相勾连,对我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危害国家安全。
防止打击之后“改头换面”又出现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坚持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专群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提升打击整治工作的针对性、专业性和实效性,有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有效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以实际行动助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当前,重点要做到“四个加强”:
加强线索排查。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和大数据监控分析,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进行穿透式排查,推进“互联网+”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深度融合,更快更多发现非法社会组织问题线索。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打击合力。
加强打击力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取缔、劝散、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置。推进多部门联合惩治,强化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坚决防止打击之后“改头换面”又出现。
加强联合执法。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技术优势、系统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重大问题会商研判,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努力构建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合力和系统打击的格局。
加强源头治理。进一步推动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切断非法社会组织“营养”来源,挤压非法社会组织生存空间。
对非法“站台”领导干部进行追责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要求紧紧结合各相关部门管理职责,并参考以往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协作工作经验,形成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打击格局,确保打出声势、打出成效。
此次专项行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在部级层面建立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民政部,统筹推进全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的开展。各地建立本地区专项行动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民政厅(局),协调推进本地区专项行动。协调机制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重大事项、重要政策,督促落实各项部署要求,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始终方向不偏移、力量不分散、动作不走样。
同时,明确了工作任务。制定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方案,确定了各部门职责任务。比如,民政部门负责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牵头工作,接收有关投诉举报,核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依法严厉打击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公安、安全部门负责对非法社会组织涉嫌非法经营、诈骗甚至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被取缔后继续开展活动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网信、电信主管部门依法治理非法社会组织设立的违法网站和互联网应用程序,加强新媒体账号管理,切断非法社会组织网上活动渠道。
此外,还凝聚了工作合力。建立定期会商制度。专项行动期间,民政部作为协调机制牵头部门,定期召集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同志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调整优化相关措施;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和部门提议,随时开展专题会商,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优化信息共享安排。11部门联合制定了专项行动信息通报共享工作办法,对管理数据信息对接共享、非法社会组织线索移交通报、非法社会组织信息穿透查询等工作作出制度安排,拓展信息共享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信息共享效能。加强重点个案执法联动。对于重大、疑难、复杂非法社会组织案件,各部门及时开展集中研判,摸清情况、判明性质、评估危害、预测趋势,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确保案件办理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在深入研判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特点基础上,强化线索排查和网络舆情监测,依法开展打击取缔,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从严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单位和组织,依规依纪追究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的领导干部责任,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